主要职责:
1、组织落实剧院下达的剧目生产制作计划,监督剧目制作及艺术完整呈现全过程,解决艺术生产中出现的问题;
2、负责与主创人员签订版权协议、劳务协议、工作协议等相关工作;
3、负责制定排练至首演期间的工作计划;按照剧院审定的剧目设计方案,制定制作方案并组织实施;
4、制定整体制作预算,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经济政策,组织实施必要的项目招投标;
5、组织策划新创剧目演出说明书及展板设计制作,协调演出部做好新闻发布会展示、设计工作并组织实施;
6、组织落实复排剧目的各项工作;
7、整理剧目制作资料(导演阐述、各项设计图纸、设计计划、合同文本、演出剧本、剧照、场记、工作计划、日程安排等相关艺术档案),提交资料室存档;
8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副主任:杨杰
办公电话:010-65129687
传真:010-65129687